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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2/12/22 10:01:05 點擊: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228號)要求,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校2023年在部分專業中實施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為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shi)維護學(xue)校和考生的合法權(quan)益(yi),結(jie)合山東職業學(xue)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zhi)定本(ben)章程(cheng)。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gong)辦普(pu)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報名條件、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dui)象

高職(zhi)(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xia)簡(jian)稱(cheng)“單獨招生”):面向(xiang)我省中(zhong)等職業(ye)學校應(ying)屆畢業(ye)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bao)考應(ying)取得高中(zhong)階(jie)段教(jiao)育畢業(ye)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高(gao)職(zhi)(專科)綜(zong)合(he)評價招生(sheng)(以下簡稱“綜(zong)合(he)評價招生(sheng)”):面向我省普(pu)通高(gao)中應(ying)屆(jie)畢業生(sheng)開展(zhan)。

(二)考試報名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1.參(can)(can)加(jia)單獨(du)招生的(de)考(kao)生,須根據春季高考(kao)報(bao)考(kao)的(de)專(zhuan)(zhuan)業(ye)(ye)類(lei)(lei)別(bie)(bie)選報(bao)專(zhuan)(zhuan)業(ye)(ye),選報(bao)專(zhuan)(zhuan)業(ye)(ye)對應(ying)的(de)專(zhuan)(zhuan)業(ye)(ye)類(lei)(lei)別(bie)(bie)應(ying)與本(ben)人春季高考(kao)報(bao)考(kao)的(de)專(zhuan)(zhuan)業(ye)(ye)類(lei)(lei)別(bie)(bie)一(yi)致。報(bao)考(kao)多(duo)個專(zhuan)(zhuan)業(ye)(ye)的(de)考(kao)生,按所報(bao)第(di)一(yi)志愿專(zhuan)(zhuan)業(ye)(ye)參(can)(can)加(jia)學校測試。

2.參加綜合(he)(he)(he)評價(jia)招生(sheng)的(de)考生(sheng),無(wu)選考科目(mu)要求,高中階段學業(ye)水平合(he)(he)(he)格考試成績必須全(quan)(quan)部合(he)(he)(he)格,非(fei)全(quan)(quan)部合(he)(he)(he)格考生(sheng)報名(ming)后不予錄取。報(bao)考(kao)多(duo)個專(zhuan)業的(de)考(kao)生(sheng),按所報(bao)第一(yi)志愿(yuan)專(zhuan)業參加學(xue)校測試。

綜合評(ping)價招生(sheng)考生(sheng)身體條件要(yao)求:

1)男女不限,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391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過度肥胖或發育不良,無明顯“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四肢關節活動功能正常,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和傳染性疾病,無重大疾病(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男生身高173cm -185cm,女生身高163cm -175cm

4)視力:無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矯正視力E字表4.9及以上。

5)其他項目:肝功能、心電圖、胸透或胸片等檢查項目指標均正常。

3.申(shen)請單獨招生(sheng)免(mian)試的(de)(de)考(kao)生(sheng),春季(ji)高考(kao)準考(kao)證專(zhuan)(zhuan)業類別、填報志愿專(zhuan)(zhuan)業類別及獲獎專(zhuan)(zhuan)業類別三者一致。在提(ti)交免(mian)試材料的(de)(de)同時,還需完(wan)成網上報名(ming)工作,二者缺(que)一不可。

(三)思想政治品德(de)和身體(ti)健康狀況(kuang),均(jun)符(fu)合教育部《普(pu)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四)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除完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外,還需要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為身高、體重、辨色力、視力、聽力、肝功五項、心電圖、尿常規、胸透),體檢報告原件現場信息確認時提交。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無需提供上述體檢報告。

(五)免試條(tiao)件

在(zai)校期間獲得(de)全國職業(ye)院(yuan)校技能大賽三(san)(san)等(deng)(deng)(deng)獎(jiang)及(ji)以上獎(jiang)項(xiang)或(huo)全省職業(ye)院(yuan)校技能大賽一等(deng)(deng)(deng)獎(jiang)獎(jiang)項(xiang)的中(zhong)等(deng)(deng)(deng)職業(ye)學校的應屆畢業(ye)生(春(chun)季高考(kao)準考(kao)證專業(ye)類(lei)(lei)(lei)別、填(tian)報志愿專業(ye)類(lei)(lei)(lei)別及(ji)獲獎(jiang)專業(ye)類(lei)(lei)(lei)別三(san)(san)者一致方可申請(qing)報考(kao)),或(huo)具有高級工及(ji)以上職業(ye)資格、且(qie)獲得(de)縣級以上勞動模范(fan)(含同等(deng)(deng)(deng)榮譽)稱號并具有中(zhong)等(deng)(deng)(deng)職業(ye)教育學歷的在(zai)職在(zai)崗人(ren)員。

免(mian)試(shi)錄(lu)取(qu)的具體(ti)辦法詳見本(ben)章(zhang)程“第五章(zhang) 錄(lu)取(qu)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xue)校招生(sheng)(sheng)(sheng)計(ji)(ji)劃通過(guo)省(sheng)級招生(sheng)(sheng)(sheng)主管(guan)部門、學(xue)校招生(sheng)(sheng)(sheng)簡章、學(xue)校招生(sheng)(sheng)(sheng)網站等形式(shi)向考(kao)生(sheng)(sheng)(sheng)和社會(hui)公布。分專業招生(sheng)(sheng)(sheng)計(ji)(ji)劃以山東省(sheng)教育(yu)廳審(shen)批公布的為準(zhun)。

(一(yi))招生計(ji)劃(hua)調整原則

招生(sheng)計劃可在招生(sheng)類別和(he)專業(ye)間調劑使用。未完成的計劃可轉入普通高(gao)校招生(sheng)統一(yi)考(kao)(kao)試(shi)(含春(chun)季高(gao)考(kao)(kao)和(he)夏季高(gao)考(kao)(kao))錄取(qu)時使用。

(二)學(xue)制

全日制專科學制3年,實施學分制管理。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shi)間

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326日—210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二)報名方式

1.考生(sheng)(sheng)在山東省教育招生(sheng)(sheng)考試院招生(sheng)(sheng)平臺選(xuan)報(bao)高校和(he)專業(ye)。

2.選擇“12328山東職業學院”相關專業進行志愿填報。

3.考生網上繳納費用,繳費標準根據《關于明確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128號)文件規定執行。

4.繳費成功,可自(zi)行下載電子(zi)發票。

5.網上繳費流程以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www.dandanla.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為準,學校將于20221229日前公布。

(三)信息確認及察看考(kao)場

1.考生網上(shang)報名并繳費成功(gong)后,到(dao)我校現場(chang)辦理信(xin)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jian)、證明(ming)原件(jian)及復印件(jian),確認本(ben)人報名信(xin)息及察看考場(chang)。

2.現(xian)場確(que)認時間:20232269:00-15:00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3.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片身份證明蓋章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

2)獲獎情況或者其他特長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

4.參(can)加單獨招生(sheng)的考生(sheng)無需(xu)提交體(ti)檢(jian)報告(gao)。

5.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交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報告原件和《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表格詳見附件1),體檢報告中需要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不提供體檢報告和《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的考生報名后不予錄取。

注(zhu):未在規(gui)定時間繳納報(bao)名(ming)考(kao)試(shi)費(fei)的考(kao)生(sheng)(sheng)視為自行放(fang)棄報(bao)名(ming)及考(kao)試(shi)資格。繳費(fei)成(cheng)功后(hou),因考(kao)生(sheng)(sheng)本人原因未參加(jia)考(kao)試(shi)的,考生所交材(cai)料和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招生考(kao)試(shi)

(一)考試形式及內(nei)容

1.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必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文化素質考試兩個環節,缺少一項,不予錄取。專業(ye)技能測(ce)試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組織實施,包括筆試和面試環節,其中筆試100分,面試100分。筆試考試依據國家相關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各占50分。面試由學校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考核內容及相關規則。

2.綜(zong)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面試”的方式。總分為43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0分,面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考生(sheng)必須參加(jia)綜合素(su)質評價(jia)賦分(fen)和面試兩(liang)個環節,缺少(shao)一(yi)項,不(bu)予錄取。綜合素(su)質評價根據山東(dong)省教育(yu)招(zhao)生考(kao)試院提供的考生(sheng)高(gao)中綜合素質評價(jia)信息(含學業水平(ping)合格考試成(cheng)績)賦分(fen)。面試由(you)學校依據考生報(bao)考專(zhuan)業制定考核內容及相關規則,主要(yao)考察形體(ti)五官、風(feng)度舉(ju)止、動作(zuo)反(fan)應、語言(yan)表達、才藝展示五部分

(二(er))考試(shi)安排

按(an)照疫情防(fang)控要求(qiu),學校(xiao)根據實際情況(kuang)組織考試,具體(ti)要求(qiu)以(yi)學校(xiao)招生信息網(網址://www.dandanla.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為準,學校(xiao)將(jiang)于(yu)20221229日前公布。

(三)免試(shi)考生說明

申(shen)請(qing)免試(shi)考生于2023 21615:00前(以快遞實際接收時間為依據)將免試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使用快遞方式郵寄至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進行免試資格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免試考(kao)生提交(jiao)紙質相關材料(liao)具(ju)體(ti)要求。

1《山東省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免試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表格詳見附件2)。請務(wu)必打印后手工(gong)填寫(xie)、簽名、畢業學校蓋章。

2)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到一張紙上一式兩份。

32023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復印件一式兩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照片背面手工簽名和身份證號碼。

5)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6)免試考生承諾書一式兩份。

免試考生承諾書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帶照片一面),右手持2023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拍攝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證件信息清晰可見),使用A4紙橫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紙張空白區域手工書寫如下內容(書寫信息與網上填報志愿信息須完全一致)。

①申請免試考生基(ji)本信息如(ru)下: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2023年高考準考證號:*********

聯系方式:*********

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山東職業學院*********專業。

②本人自愿申請2023年單獨招生考試免試資格,承諾提交全部材料真實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本人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③考(kao)生簽名,按右手食指手印。

落款日期:2023**日。

注:以上所有紙質材料缺一不可,統一使用A4紙格式。

2.郵寄要求及(ji)地址(zhi)

1)郵寄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趙老師收,電話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

2)快遞使用EMS或順豐郵寄,不接收其他郵寄方式。如出現快遞寄送丟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位等情況,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快遞封面標注“2023年單獨招生免試申請材料”字樣。

4)申請免試考生快遞發出后,務必將考生姓名、高考準考證號、聯系方式及快遞單號發送至郵箱zs66772233@163.com,以便學校核實快遞收取情況。

(四)命題與評(ping)卷

1.組(zu)織(zhi)專(zhuan)門(men)的老師(shi)命(ming)題、閱卷。

2.評卷:學(xue)校將(jiang)科學(xue)合理地制(zhi)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bao)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ming)。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線為綜合成績260分,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資格線為綜合成績260分,綜合成績(單獨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綜合評價招生: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面試成績構成)低于錄取資格線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優先錄取免試考生,如免試考生人數多于招生計劃,在招生計劃調整仍不能滿足情況下,依據考生參賽級別和獲獎等級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規則如下:國家級、省級依次遞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依次遞減,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應屆畢業生。

單獨招生免試考生在報名截止及學校資格審核通過后5天內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如具有免試資格考生人數多于招生計劃人數,不再組織非免試考生相關測試與錄取環節(此類特殊情況,非免試考生全額退費)。

第十八條 參加單獨招生的非免試考生錄取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的考生。

綜合評價招生錄(lu)(lu)取(qu)遵循分(fen)數優先(xian)的(de)(de)原則(ze);考(kao)生綜合成績相同,優先(xian)錄(lu)(lu)取(qu)面(mian)試成績高的(de)(de)考(kao)生。考(kao)生體檢(jian)不符合要求(qiu)(詳見“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jian)”)的(de)(de)不予錄(lu)(lu)取(qu)。

第十九條 綜合成績和單項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報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勵的考生優先錄取。

1.獲得地市級及以上(shang)榮譽稱(cheng)號。

2.學習階段獲(huo)得由地市(shi)級及(ji)以(yi)上教育(yu)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zu)織(zhi)的科(ke)技、發明、創新等(deng)(deng)大賽一、二、三等(deng)(deng)獎。

3.獲得地市級(ji)及以(yi)上的(de)(de)在(zai)體(ti)(ti)育、文藝等方面(mian)比賽中(zhong)前(qian)三名(ming)或獲三等獎及以(yi)上的(de)(de),以(yi)及取得國(guo)家二級(ji)運動員證書的(de)(de)考生。

4.擁有省(sheng)級(ji)以上行業(ye)主管部門頒發(fa)的職業(ye)技能證書。

5.其(qi)他(ta)學校(xiao)認可的特長。

第二十條 錄取公示

(一)擬(ni)錄取(qu)名單在(zai)第一時間通過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xi)網進行公示。

(二(er))擬錄取名(ming)單報山東省教育(yu)招(zhao)生考試院審查并辦理錄取手續。

(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復后寄(ji)發錄取通知書。

(四)根(gen)據山東省教育廳管理(li)規定,凡被單獨招生(sheng)或(huo)綜合(he)評價招生(sheng)錄(lu)取(qu)(qu)的考(kao)生(sheng),不再(zai)參(can)加后續的春(chun)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sheng)統(tong)一考(kao)試(包(bao)括(kuo)體育專業測(ce)試)及錄(lu)取(qu)(qu)。

第二十一條 錄取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庫。

第二十二條 申訴復核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可以登錄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相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和綜合(he)評價(jia)招(zhao)生選拔工(gong)作(zuo)公(gong)平公(gong)正(zheng),學校(xiao)成(cheng)立由相關(guan)職(zhi)能部(bu)門、紀檢部(bu)門和專(zhuan)職(zhi)教師組(zu)成(cheng)的專(zhuan)家(jia)組(zu),對考(kao)生(sheng)進行綜合考(kao)核。考(kao)核結果(guo)經學校(xiao)招生(sheng)工(gong)作(zuo)領(ling)導小(xiao)組(zu)審批,并向(xiang)社會公(gong)布。

第二十九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第九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條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he)評價招生中違規(gui)的考(kao)生及工作人員,按(an)《國家(jia)教(jiao)育考(kao)試違規(gui)處(chu)理辦(ban)法》相關規(gui)定嚴肅處(chu)理。考(kao)生的違規(gui)情況將(jiang)報(bao)山東省教(jiao)育招(zhao)生考(kao)試院,記入(ru)高考(kao)誠信檔案。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學校(xiao)招生工作(zuo)領導小(xiao)組,加強對(dui)此(ci)項工作(zuo)的領導,凡(fan)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yi)律(lv)集體(ti)(ti)研究決定。

第三十二條 學校紀委(wei)建立(li)健全(quan)監督機制,保證招生考(kao)試錄(lu)取工(gong)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十三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三十四條 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咨詢方式

通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政編碼:250104

招生信息網網址://www.dandanla.cn/zs/

E-mail: zs66772233@163.com

招生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工作日)

考(kao)試成績復(fu)核(he)電(dian)話:0531-66772232(工作日)

考紀監督電話:0531-66772218(工作日)


附(fu)件:1.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

   2.山東省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免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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