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yi)章 總(zong)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tiao)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ping)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cheng)序、全(quan)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yuan)則。
第三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jie)受紀檢監察(cha)部門(men)、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chang)以(yi)及(ji)社會各界(jie)的監督。
第二(er)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六(liu)條(tiao) 辦學(xue)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xue)校
第七條(tiao) 辦學層(ceng)次:專科
第三(san)章(zhang)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職業學(xue)院成立(li)以學(xue)校領(ling)導(dao)為組長的招(zhao)(zhao)生工作(zuo)領(ling)導(dao)小(xiao)組。領(ling)導(dao)小(xiao)組負(fu)責制定招(zhao)(zhao)生政策和招(zhao)(zhao)生計劃(hua),討(tao)論決(jue)定招(zhao)(zhao)生工作(zuo)重大事宜。
第九條(tiao) 山東職業(ye)學院招(zhao)生就業(ye)與校企(qi)合(he)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zhao)生及其(qi)相關工(gong)作的常設機構(gou),具體負責(ze)學校普(pu)通專科招(zhao)生的日常工(gong)作。
第十條 山東職(zhi)業學院(yuan)紀委辦公室對招生(sheng)工作實施(shi)全(quan)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ww.dandanla.cn/zs/)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在高考(kao)成(cheng)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zui)低(di)控制分(fen)數線的(de)考(kao)生(sheng)中,學校按照各(ge)省(sheng)教育招生(sheng)考(kao)試院(yuan)規定(ding)的(de)投檔比(bi)例(li)調(diao)閱考(kao)生(sheng)檔案,具體比(bi)例(li)由各(ge)省(sheng)(市)招生(sheng)主(zhu)管部(bu)門確定(ding)。
第(di)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yao)求,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按考生考試(shi)成績公(gong)平、公(gong)正、擇(ze)優(you)錄取(qu)。
第(di)十四條 對(dui)考生(sheng)(sheng)體檢(jian)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xue)校招生(sheng)(sheng)體檢(jian)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di)十五(wu)條 統招常規批(pi)(專(zhuan)(zhuan)科批(pi))錄(lu)(lu)取(qu)(qu)原(yuan)(yuan)則:對于(yu)投(tou)檔進入我(wo)校的考生(sheng)(sheng)遵循專(zhuan)(zhuan)業志愿(yuan)優先原(yuan)(yuan)則進行(xing)(xing)錄(lu)(lu)取(qu)(qu),考生(sheng)(sheng)所(suo)在(zai)省(sheng)政策(ce)要(yao)求必(bi)須按照該省(sheng)錄(lu)(lu)取(qu)(qu)原(yuan)(yuan)則錄(lu)(lu)取(qu)(qu)的除外。對于(yu)春季(ji)高(gao)考考生(sheng)(sheng),我(wo)校按考生(sheng)(sheng)成績,分(fen)專(zhuan)(zhuan)業類別由高(gao)分(fen)到低分(fen)依(yi)次錄(lu)(lu)取(qu)(qu)。技能拔(ba)尖人才招生(sheng)(sheng)錄(lu)(lu)取(qu)(qu),依(yi)據山(shan)東省(sheng)教育主管部門(men)政策(ce)執(zhi)行(xing)(xing)。
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七條 所有專(zhuan)業(ye)(ye)不限外(wai)語(yu)應試語(yu)種,新生入(ru)學后(hou),除鐵道供電技術(shu)、鐵道信號自(zi)動控制(zhi)、鐵道工程技術(shu)三個(ge)中外(wai)合(he)作專(zhuan)業(ye)(ye)的外(wai)語(yu)教學為(wei)俄語(yu),其它專(zhuan)業(ye)(ye)外(wai)語(yu)教學均(jun)為(wei)英(ying)語(yu)。
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2-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jiu)條 錄(lu)取結果(guo)按照(zhao)教育(yu)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de)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費(fei)、退(tui)費(fei)標準(zhun)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ru)校后,學(xue)校按照(zhao)有關規定進行(xing)入(ru)學(xue)體檢和(he)資(zi)(zi)格(ge)(ge)復(fu)查。體檢或復(fu)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de)學(xue)生,取消入(ru)學(xue)資(zi)(zi)格(ge)(ge)。對在(zai)報名和(he)考試過程中有弄虛(xu)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xing)為的(de)考生,取消入(ru)學(xue)資(zi)(zi)格(ge)(ge)。
第(di)二十三(san)條(tiao) 具有學(xue)籍的普(pu)通(tong)專(zhuan)科(ke)學(xue)生完成專(zhuan)業(ye)人才培養方案的全部(bu)內(nei)容,達到(dao)畢業(ye)條(tiao)件,頒發普(pu)通(tong)高等教育專(zhuan)科(ke)學(xue)歷證(zheng)書,頒發學(xue)歷證(zheng)書的學(xue)校名稱為(wei)山(shan)東職業(ye)學(xue)院。
第八(ba)章 其他
第二(er)十四條 學(xue)校不委(wei)托任(ren)何機(ji)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shi)宜。對(dui)以山(shan)東職業(ye)學(xue)院名義進行非法(fa)招生宣傳(chuan)等活動(dong)的機(ji)構或個人,學(xue)校保(bao)留(liu)依法(fa)追究其責任(ren)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wang)有(you)關(guan)招(zhao)生工作的要求(qiu)、規(gui)定如與(yu)本章程相(xiang)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you)與(yu)國家(jia)有(you)關(guan)政(zheng)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jia)和上級有(you)關(guan)政(zheng)策為準。未(wei)盡事宜,按(an)上級有(you)關(guan)規(gui)定執(zhi)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職業學院負責解(jie)釋(shi)。
第二(er)十七條 聯系方(fang)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編:250104
學校網址://www.dandanla.cn/
官方QQ:800016365
聯系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
傳真:0531-66772211